*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 广东消防设备公司,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消防设备经销,建设工程的较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消防设备,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